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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专题研究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高院机关安全和干警健康

广西高院 2022-01-18




2020年2月2日,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党中央、最高法院、自治区党委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上,黄海龙院长听取了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会议强调
高院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最高法院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把病毒防疫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做到万无一失,确保高院机关安全和干警健康。




会议要求
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高院机关从2月3日到9日,实行弹性工作制,原则上不开会。每个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领导干部和干警轮值上班,做好文件传送、安全检查、立案信访、后勤保障、技术服务等工作,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其他人员可以开展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实现防疫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

◈疫情防控期间,高院机关立案、信访、诉讼服务部门暂时关闭。以收取材料、电话、网络等方式接受立案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等诉讼服务工作。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调解、诉讼等工作,要及时办理,对当事人、律师等提供便捷的服务工作。对现场开庭等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对当事人、代理人等因病或感染正在接受治疗、隔离、交通不便的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应予以允许。要按照最高法院、自治区高院的要求做好执行工作,原则上不安排外出执行。

◈要做好高院机关的安全保障,消毒、人员排查等工作,做到不聚餐、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对已经排查出来的人员、或途经疫情严重地区以及与确诊人员有接触的人员,要按照规定居家隔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要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

◈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实、做细各项措施,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党员干部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落实守土守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广西高院编辑:李俊逸审核:费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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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gxgy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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